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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開除努某某:對“問題學生”本就不該“護短”

作者:王言虎 發(fā)布時間:

浙大開除努某某:對“問題學生”本就不該“護短”

作者:王言虎 發(fā)布時間:

摘要:高校向來擔負教化之功,是社會的一片凈土,對那些惡劣的、嚴重挑釁社會底線的行為,就不該有絲毫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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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于圖蟲創(chuàng)意

飽受爭議的浙大努某某事件,迎來最新進展。

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學發(fā)布通報稱,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引發(fā)網(wǎng)絡關注后,學校立即成立專項工作組,依法依規(guī)開展調(diào)查,對來信來訪和網(wǎng)絡舉報進行了認真核查和取證。現(xiàn)已查實,努某某存在多項違紀違規(guī)行為。經(jīng)校務會議慎重審議,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強奸犯被判刑卻僅僅是留校察看而不開除,浙大此前對努某某過于“寬容”的做法,引發(fā)許多非議。而在努某某事件曝光后,據(jù)新京報報道,又有其他女生反映曾遭其猥褻、騷擾,其中一些指控發(fā)生在努某某緩刑期間,事情呈現(xiàn)了更為復雜的面向。針對這些狀況,浙江大學對此事啟動了后續(xù)調(diào)查。

如今,浙江大學作出了開除努某某的決定,合乎了公眾期待,但也得承認,這是輿論推動的結果,如果沒有輿論的強勢圍觀,這事是否就過去了?

其實,浙大昨晚公布的這份處分通報,看得出來也充滿著“糾結”與考量。比如有人質(zhì)疑,浙大選擇在周五深夜拋出通報,是否為了淡化事件影響,減少輿論討論?而通報全篇沒有指明努某某涉及強奸的犯罪事實,僅僅以“違紀違規(guī)”稱之,這也有避重就輕之嫌。

綜合而看,開除努某某合乎公平正義,但浙大“猶抱琵琶”的姿態(tài),似乎也只能說是差強人意。浙大還可以有更好表現(xiàn)。

但無論如何,修正此前對努某某的處分,公平公正處罰努某某,都是浙大捍衛(wèi)聲譽的必要之舉。亡羊補牢,未為晚也。

此事所釋放的更重要價值或許是:當面對這樣的違法犯罪事件時,高校如何捍衛(wèi)自身的聲譽與體面?

努某某所犯的強奸罪,是一種嚴重的刑事犯罪,向來為社會所不忍。而本該純粹的高校,更應該與如此洞穿底線之事絕緣。以零容忍捍衛(wèi)純正學風校風,是高校應有的姿態(tài)。

浙大此前對努某某給出的“留校察看”處分,如果死摳條文,似乎也符合規(guī)定,但法規(guī)之外,還有樸素的人情,還有強奸犯罪因其特殊性質(zhì)給當事人帶來的嚴重傷害,還有惡劣的行為與象牙塔氛圍的格格不入,以最起碼的社會認知而言,只是“留校察看”而不開除,不該是努某某案的最終答案。

高校,向來擔負教化之功,是社會的一片凈土,所以在阻止違法犯罪、捍衛(wèi)道德風氣上應該有更高標準,也當有更高自覺。對那些惡劣的、嚴重挑釁社會底線的行為,不該有絲毫讓步。

浙江大學是國內(nèi)知名學府,其在公共事件中的一舉一動都可能被社會所矚目。也正是因其名校身份,其在處理努某某事件上有著更特別的審視價值,某種程度上,浙江大學如何處理努某某案,事關社會對大學、對名校如何捍衛(wèi)體面的認知。

浙大在通報中說,浙江大學是一所具有優(yōu)良校風學風的學校,對違紀違規(guī)的人和事,無論來自哪里,什么出身,都一視同仁,嚴肅處理。這樣的表態(tài),就應當是高校的真實“心聲”。同時,這也對其他高校提了個醒:對任何一起破壞高校規(guī)則與社會底線的違法犯罪行為,都應該嚴肅對待,而不應該因為某些“顧慮”而“心慈手軟”,“消耗”大學聲譽。

本文轉(zhuǎn)載自“新京報評論”,作者王言虎。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芥末堆立場,轉(zhuǎn)載請聯(lián)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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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京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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