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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擬個別下調未成年人法定最低刑責年齡

作者:李梓毅 發(fā)布時間:

全國人大常委:擬個別下調未成年人法定最低刑責年齡

作者:李梓毅 發(fā)布時間:

摘要: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兩條腿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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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于中國網

芥末堆文 10月12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fā)言人記者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fā)言人臧鐵偉對常委會立法工作情況做了介紹并答記者問。他提到,根據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 

會上,有記者提問,“未成年人刑責年齡是否將作調整?有公眾呼吁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也有人表示應“惡意補足年齡”, 請問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如何回應?”

對此,臧鐵偉表示,對這一問題,大家的共識是應當管起來,既是矯正犯罪的需要,也是保護受害人正當訴求和利益的需要。只是如何去管,是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關進監(jiān)獄,還是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矯治的特點去完善收容教養(yǎng)制度等,大家還有不同的認識和側重點。

他提到,總體上對犯罪的未成年人,仍應堅持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值得注意的是,臧鐵偉介紹,經會同有關方面反復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兩條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另一方面,統(tǒng)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

同時,臧鐵偉提到,今年8月份,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會后,在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共收到231位公眾提出的339條意見,主要包括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的教育矯治、強化監(jiān)護人職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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